原始记录的审核,不是签上字就行,毕竟签字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必须认真核验、确认无误后再签上大名!
检测员/校准员完成试验后,应及时完成原始记录,原始记录经审核/核验通过后,方可编制报告、证书。
原始记录完成后,检测员/校准员应先自行检查,确认是否有遗漏内容、错误内容等。自己检查无误后,流转至核验人员处进行审核。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CNAS-CL01:2018等文件未明确审核人员应如何核验原始记录,我们参考《一级注册计量师》(第五版)教材的内容:
检定、校准、检测工作的核验(P261)
核验工作的内容包括:
(1) 对照原始记录检查被测对象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2) 检查依据的规程、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
(3) 检查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是否符合规程、规范的规定,是否经过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4) 检查规程、规范规定的或顾客要求的项目是否都已完成;
(5) 对数据计算、换算、修约进行验算;
(6) 检定规程规定要复读的,负责复读;
(7) 检查结论是否正确;
(8) 如有记录的修改,检查所做的修改是否规范,是否有修改人签名或签名缩写;
(9) 检查证书、报告上的信息,特别是测量数据、结果、结论,与原始记录是否一致,证书、报告上的信息量不能多于原始记录的信息。当证书中包含意见和解释时,检查内容是否正确。
核验中,如果对数据或结果有怀疑,应进行追究,查清问题,责成操作人员改正,必要时可要求重做。
经过核验并消除了错误,核验人员在原始记录和证书(或报告)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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