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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申请条件

时间:2017-4-10阅读:1061

*条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二条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适用以下地区: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北地区:河北、山西、内蒙古、北京、天津

华东地区: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上海

华中地区:河南、湖北、湖南

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地区:云南、贵州、重庆、四川、西藏

西北地区:新疆、陕西、宁夏、青海、甘肃

*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条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所有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5年内承担过下列工程2项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个。

(四)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zui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具有不少于16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七)具有不少于15人的电力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一级资质项目;

(八)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6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30人;

(九)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5人、安装工长不少于20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3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3人;

(十)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

(十一)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二)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22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5年内承担过下列工程2项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

(四)3年内zui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具有不少于12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七)具有不少于10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

(八)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5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25人;

(九)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4人、安装工长不少于15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2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2人;

(十)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2人;

(十一)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二)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5年内承担过下列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

2.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

(四)3年内zui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具有不少于5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七)具有不少于5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

(八)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4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20人;

(九)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3人、安装工长不少于10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

(十)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

(十一)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二)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35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资产6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3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

(五)具有不少于2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5人;

(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

(八)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兼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

(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条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资产24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8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

(五)具有不少于1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15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

(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

(八)配备有至少1名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第七条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八条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所有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维修。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资产在4800万元以上;

(三)具备连续2年以上承担33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或者具备连续4年以上承担22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具有不少于10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6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40人;

(七)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

(八)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设备;

(九)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22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维修。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具备连续2年以上承担22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或者具备连续4年以上承担11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具有不少于5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5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30人;

(七)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2人;

(八)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设备;

(九)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维修。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具备连续2年以上承担11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或者具备连续4年以上承担1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维修经历;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具有不少于3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4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25人;

(七)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

(八)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设备;

(九)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35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维修。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资产48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2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

(五)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2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0人;

(六)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兼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

(七)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设备;

(八)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维修。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资产12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1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五)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1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

(六)配备有至少1名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七)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设备;

(八)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第十三条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十四条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所有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具备连续2年以上承担33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试验经历或者具备连续4年以上承担22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试验经历;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资产4800万元以上;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具有不少于10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

(六)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

(七)具有总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具有各专业试验室和可试验220千伏电压等级的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户内试验大厅及试验设备、可试验330千伏电压等级的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户外试验场及试验设备;

(八)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22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具备连续2年以上承担22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试验经历或者具备连续4年以上承担11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试验经历;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2400万元以上;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具有不少于6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5人;

(六)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2人;

(七)具有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具有各专业试验室和可试验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具备连续2年以上承担11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试验经历或者具备连续4年以上承担10千伏以上电力设施的试验经历;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1200万元以上;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具有不少于4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六)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

(七)具有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具有各专业试验室和可试验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八)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资产96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2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五)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兼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

(六)具有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具有各专业试验室和可试验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七)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五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资产48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10人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含技师、技师和工),其中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五)配备有至少1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具有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具有专业试验室和可试验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七)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华东地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专业生产厂家精品网站在线免费观看 扬州拓普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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