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开展核技术应用单位安全和防护评估工作
青浦区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区核技术应用单位开展了安全和防护评估工作。区环保局要求核技术应用单位按年度对其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按要求编制《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将年度评估报告报送区环保局。核技术应用单位在提交安全和防护评估报告前,要结合《核技术应用单位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编制要求》,对本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运行和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其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区环保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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