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首页>资讯中心>本网视点>正文

环境监测总站3723.6万采购大批PM2.5监测仪器
2018年10月26日 13:39:47 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6666

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策引导下,越来越多的视角聚焦在环境监测上。受益于此,环境监测市场蛋糕无限变大,正掀起资本新一轮浪潮。

  【中国化工仪器网 本网视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策引导下,越来越多的视角聚焦在环境监测上。受益于此,环境监测市场蛋糕无限变大,正掀起资本新一轮浪潮。
 
  其中,PM2.5是指大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近几年,随着空气污染日益为人们所关注,加强对环境检测和监测成为人们开始关心的话题之一。政策先行,仪器助力。随着政府部门不断出台相应的政策,各地环保部门也相继建立起了诸多监测站,加大对PM2.5的监测力度。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 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了满足环境空气监测的需求,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3723.6万元,正式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庞大采购大单来袭,仪器商需充分准备。
 
  据悉,本项目采购年限为2019-2021年,第20-21包概算总金额为3723.6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金额为1241.2万元。采购公告显示,分别对北京、天津、等17个省、市、自治区188个设国控城市站城市,开展验收比对检查(PM2.5监测仪器)和在用仪器比对检查;四川、重庆、上海、等14个省、市、自治区150个设国控城市站城市,开展验收比对检查(PM2.5监测仪器)和在用仪器比对检查。采购预算分别为2209.8万和1513.8万。
 

 
  值得注意的是,投标商需严格按照中标及回避原则。投标人可对第20-21包中一包或两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某一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及其存在持股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在第20-21包中按包号顺序多只能中一包。
 
  环保建设是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投入巨大,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向好。环境监测作为环保建设的技术支撑,市场发展欣欣向荣。这直接体现在采购市场上,千万采购大单接踵而至。仪器商机汹涌而至,制胜的关键仍然表现在一个企业产品品质和技术的上,市场口碑也同样不容忽视。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2024年河北省检验检测行业营收130.22亿元

    数据显示,河北省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2554家,拥有国家质检中心23家、省级质检中心81家,检验检测从业人员7.23万人。20...
    2025-06-16 11:33:30
  • 2024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共拥有仪器设备1000余万台套,原值超5700亿元!

    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1067.01万台套,同比增长3.87%,仪器设备资产原值5701....
    2025-06-13 14:47:03
  • 除了二氧化碳 甲烷控排行动成果同样显著

    除了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涵盖的类别还有很多,例如甲烷、氟化气体等。其中甲烷作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虽然在大气中浓度远低于二氧化碳,但...
    2025-06-11 14:27:37
  • 重磅!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发布

    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该目录详细列出了15项鼓励类技术及14项低效类技术,旨在更好地发挥技术指...
    2025-06-10 10:08:57
  • 2980万!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仪器设备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就“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980.2万元。
    2025-05-29 09:53:13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采购检验检测仪器

    近日,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就“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机等设备购置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536.35万元。
    2025-05-21 09:28:02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